丹东“互助式”扶贫助农民上项目
发布时间:2011-03-09 | 浏览:
辽宁日报2011年1月1日2版
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丹东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财政资金“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原则,在整村推进项目村中创新扶贫思路和载体,先后在9个村进行“扶贫互助社”试点,其中凤城市5个村、宽甸满族自治县4个村,吸收社员1060名,入社资金33.5万元,已发放借款230万元,如今互助社运行良好。
据了解,“互助式”扶贫给了贫困村干部群众很大的自主权和选择空间,村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致富项目,具体表现为项目多了、规模大了。北江村主导产业是板栗种植和养鱼,近年来农户尝试发展食用菌种植和养鸡等项目,但由于资金不足始终没有发展起来。开展“互助式”扶贫后,村干部带了头,村民感觉这种方式比信用社贷款省事、门槛低,从互助社拿到5000元低息借款,自己再凑一些,就可以发展一个“短平快”项目,还能享受理事会的服务,干项目的信心更足了,全村一下子新增41户养鸡户、38户种植食用菌户。
凤城市边门镇兴建村互助社“借鸡生蛋”,对借不到互助金的社员,鼓励其到信用社借款,享受互助社规定5%的利率,超额部分由村里补给信用社。
丹东市农、财部门对互助社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推演,共梳理出6大类50余个问题,逐个破解防范。为了提高财务防范能力,互助社财务由乡镇代理,互助社设报账员,采用无现金方式支取,既提高了人为风险防控能力,又减少了占用费开支。同时,市、县扶贫和财政部门把产业的定项选项、资金的调度使用交给理事会和社员自主决定,将主要精力转到宣传引导、人员培训和把关监管方面,发挥了强项,转变了职能,节省了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