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维权突出“三及时”
发布时间:2011-03-21 | 浏览:
辽宁日报2011年2月25日3版
凤城市工商局加大维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全年全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万元。
2010年凤城市工商局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入手,积极解决广大群众的维权难题。他们新建消费者投诉站22个,使全市的消费者投诉站总数达到230个,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建12315消费者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企业8家;正在建设消费者维权和解通道10处,配齐配全设施和人员,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同时,该局工商执法人员针对消费者投诉做到“三及时”,即:接待及时、受理及时、反馈及时,尽最大努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李 敏/王 彤/本报记者/王卢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