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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让新生从家门口开始

丹东市元宝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1-04-18  |  浏览:
辽宁法制报2011年3月28日1版
今年初,根据省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丹东市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元宝区作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惟一的试点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摸底调查、发展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等方式,以社区矫正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去年11月,丹东市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元宝区区委、区政府随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今年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并成立了元宝区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为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元宝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细致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基本档案资料,将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家庭背景、思想状况等纳入档案内容,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档案资料。其中,广济街道办事处、兴东街道办事处、七道街道办事处被丹东市司法局指定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作为试点的元宝区还将为各司法所配置专职社区矫正公益岗位工作人员,以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岗位固定化、专业化,社区矫正管理员则在矫正对象所在的社区中选择责任心强、品德好、与矫正对象熟识、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与矫正对象建立帮扶对子,及时上报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情况。
元宝区司法局还利用系列的讲座和活动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准和知晓率。今年3月1日,从事劳教工作多年的劳教干警对司法所长等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了社区矫正帮教工作讲座;3月3日,辽宁兴元律师事务所高思忠主任为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了“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问题”的专门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法律理论水平;3月7日,元宝区七道、广济、兴东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展示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除大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疑虑,这些活动为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针对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的许多在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因对回归之路感到迷茫的现实情况,元宝区司法部门与试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在提供工作岗位的同时,将在三个试点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为广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接受社会教育改造的平台。通过社会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生存和为社会作贡献的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本报记者刘彬 通讯员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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