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补贴175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6-16 | 浏览:
辽宁日报2011年5月25日2版
记者5月24日从丹东市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丹东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决定为全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优抚对象共计12.5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价格临时补贴以货币形式,随各类对象的保障金(供养费、补助金)一同发放。全市统一从今年4月起开始发放,发放时限暂定6个月,发放补贴资金总额1750万元。
记者 朱 勤 孙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