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前摆案烧香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2-07-16 | 浏览:
辽沈晚报2012年6月8日
昨日上午,一位丹东东港市市民反映,在东港二中考点附近,有人设立了香案,上面摆满水果,一个老头带着几名学生家长在香案前烧香烧纸。
一名目击者称,平房周围插着许多彩旗,高高挂起的条幅非常显眼,上面写着,祝学子金榜题名,条幅上,还有20多个学生的名字。
上午9时刚过,在东港二中考点东侧不远的平房外,一老年男子把桌子从屋内搬到门口,桌子上摆上许多水果,点燃了20多根一米多长的高香。随后,他分给随同他一起烧香的两名妇女一人一叠黄纸。
当记者赶到现场后,门口的香案已经不在了。一位考生家长告诉记者,他们刚烧了一会儿,综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就来了,告知他们把那些东西收起来。
随后,记者走进了这间平房。在近10平方米的小屋里,摆放着一张桌子,桌面上都是苹果,这些苹果都被当做简易香炉使用,共24个,仔细一看,苹果上都是用小黄纸贴的人名。
香案后面是烧得参差不齐的高香,供奉着孔子等5个画像,在香案下还有一个类似于铁锅的器皿,里面有一些烧纸之后留下的灰烬。
一名男子从屋内走出,“刘叔,香还用再点一根不?”这名男子说。这时,从屋内传来一位老人的声音,“必须得续上,香不能断。 ”
当询问起烧香烧纸的价格时,老人抿嘴一笑:“不能和人要钱,人家愿意给,那我就收着。 ”
后来,一位知情的市民告诉记者,办一次一千块钱,家里困难的给八百也行。
走出平房后,记者找到了综合执法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在屋里烧纸烧香,不在他们执法范围之内了,“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做法有点说不过去了,多愚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