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
发布时间:2012-10-29 | 浏览:
辽宁日报2012年8月3日
为在全市形成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大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丹东市工商局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统一开展了17类重要商品经营者“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为市民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创建工作围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货台账、退(换)货、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质量承诺等各项自律制度,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规范内部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胡维斌/籍景良/本报记者/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