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2013年10月28日
10月27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经集体协商,丹东市射线仪器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近日顺利签订,全市21家相关企业的1350名职工实现了谈判定工资。
据介绍,射线仪器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针对射线仪器行业涉及的钳工、装配工、绕线工、测试工、高压工、铣工、清洗工、焊工等不同岗位制订了8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约定行业内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其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凡企业现行工资标准高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仍执行企业现行工资标准。其他工种和岗位及熟练工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确定。另外,合同还根据丹东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确定当年工资增长幅度为3%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