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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向城区下放26项管理权限

发布时间:2014-03-07  |  浏览:
辽宁日报2013年11月29日
  11月25日,在丹东市政府召开的向城区放权工作会上,8个市级职能部门与振兴、元宝、振安三城区正式签订26项管理权限交接书,这意味着城区对于本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标志着丹东市向城区放权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城区经济一直是丹东发展的“短板”。近年来,丹东将沿海沿边的优势不断放大,从经济区域的角度打开城市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丹东在城市发展空间上作出进一步调整,即做大新城区,尽快形成中心城市功能;做美老城区,尽快提升城市品位,适度北展,打造金山、五龙背、东汤旅游休闲度假区;适当东扩,打造九连城、虎山、太平湾高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此次下放权力,就是要为城区松绑,解决城区发展“脚大鞋小”的问题,让城区能够自主定项目、上项目,进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城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放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环节工作,提早预防和积极应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稳、用得好’。 ”丹东市长石光在会上说。 “市直相关部门该下放的权力、该交出的事项,尽快落下去、放到位,不拖泥带水,不留‘自留田’,并对城区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保证放权工作一路绿灯、顺畅到位。 ”下一步,城区政府作为承接主体将主动与市直部门搞好对接,落实承接管理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承担起服务企业、社会和百姓的责任义务。同时,坚持放管并重,各城区通过积极引导区属部门和人员正确认识权力这个双刃剑,做到既履行好行政管理职权,又担负起相应的管理责任,严守规章、严格标准、严把质量,不乱作为,真正使下放的权力快捷、高效、透明、廉洁运行。
  据了解,此次向城区下放管理权限,重点集中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和城市管理等审批权限方面。放权市级职能部门包括:发改委、外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告办、财政局。放权,将在保证城区实际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审批环节,缩短程序流程,降低管理成本,贴近企业、贴近基层,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富有活力的城区经济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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