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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鹿岛村原书记王成远判刑3年

发布时间:2015-03-19  |  浏览:

辽沈晚报2014年10月11日

领导丹东大鹿岛村近20年的原村委会书记、村主任王成远犯非法经营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王成远曾是辽宁省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涉嫌受贿和非法经营

现年64岁的王成远原任丹东大鹿岛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丹东大鹿岛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5月辞职。

2012年8月23日,王成远在大连市一家商务会所被丹东市纪委工作人员带走接受调查。同年12月2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12月13日被逮捕,羁押于丹东市看守所。

2013年12月16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成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经营罪一案,并做出刑事判决。

宣判后,海兴集团和王成远均不服,提出上诉。由此,丹东市中法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上,双方围绕受贿和非法经营金额一度展开激烈辩论。

法院认为,海兴集团是大鹿岛村村属集体企业,下设丹东金和水产贸易有限公司、丹东大鹿岛外贸冷冻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由海兴集团财务部负责、管理。

1996年1月至2012年5月,王成远任村委会主任和海兴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林某人民币80000元,刘某人民币50000元,累计受贿数额人民币130000元。

同时,被告单位海兴集团、被告人王成远自2011年2月14日至4月11日间,未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换购外汇,而是在“黑市”从个人手中非法换购外汇,累计395330.7美元。

受贿款在办公室里收受

经查,王成远的具体犯罪事实为,1997年,大鹿岛村计划修建滨海路工程(又称月亮湾工程),王成远的朋友辛某得知后,找到王成远要求与其外甥林某共同承揽工程。此后,王成远将部分路段交由辛某和林某承建。工程结束后,林某在王成远办公室内送给其人民币80000元。

2008年,大鹿岛村修建海参圈前期工程完工,分管村建工程的负责人毛某向王成远推荐由刘某承建海参圈后期收尾工程,王成远便与刘某商谈工程相关事宜。尔后,王成远将海参圈后期收尾工程交由刘某承建。 2010年底,刘某为表示感谢,同样在王成远的办公室内,送给他人民币50000元。

在涉嫌非法经营罪方面,海兴集团在对外经营贸易中,主要是从境外购进海产品后向韩国、日本出口,因需以美元现金交易,王成远决定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需外汇从“黑市”(即个人手中)兑换,从2011年2月开始,海兴集团工作人员多次用现金支票从集团银行账户支取人民币兑换43787.72美元,累计兑换395330.7美元。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单位海兴集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王成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王成远非法所得人民币13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王成远的上诉理由包括,辛某和林某承包滨海路修建工程,刘某承包海参圈后期收尾工程,均系大鹿岛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的问题。他没有收取林某8万元,收取刘某的5万元是礼尚往来。同时,海兴集团从个人手中换购外汇均用于企业的正常贸易当中,而不是将换购的外汇再加价牟利,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还有,他收取林某8万元的事实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证人刘某证实,大鹿岛海参圈的后续工程造价大约一千余万元,他大约赢利五十余万。当时,他以王成远儿子结婚为由送钱,为建立更深一层关系,用牛皮纸包装的五捆百元面值的人民币,是在大鹿岛村部的一个办公室送的。

对此,终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王成远收受林某8万元的事实发生在1997年,距其收受刘某5万元已超过五年。根据规定,原公诉机关指控王成远收受林某8万元的事实,已超过追诉时效予以采纳,应当终止审理。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日前,丹东市中法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王成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刘某5万元,为刘某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海兴集团和王成远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原判认定王成远收受林某8万元,系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予以纠正。

最终,法院做出如下判决,海兴集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王成远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12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王成远非法所得人民币5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大鹿岛村曾是他“一言堂”

丹东大鹿岛村,是我国海岸线北端第一大岛,属国家4A级景区,人均年收入突破2万元,曾被评为中国十佳小康村,也是辽宁省最富裕的村子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全村有滩涂和海域养殖面积近3万亩,以村集体和集团公司贝类养殖出口创汇为龙头,带动了全村海上捕捞、旅游服务、个体私营经济的同步提高,大鹿岛各项事业年产值近3亿元,全村有3422名村民。

据知情人士介绍,1993年,身高近180cm、精明强干的王成远便担任村主任职务,1996年成为村委会书记,掌舵大鹿岛村近20年。

在丹东大鹿岛村,有不少村民已然知晓王成远的终审判决,提到这位曾经的老书记,村民对他毁誉参半。“我们大鹿岛能有今天,可以说奠基人就是王成远,在改革开放初期,他为大鹿岛做出巨大贡献,比如修葺村属设施、平整滩涂,让大鹿岛村村民生活好了起来。”知情人说,可到了后期,王成远开始变得骄横起来,根本不听从别人意见,村委会成了他的“一言堂”,他定下来的事,没有人能反驳。

王成远的身份有丹东大鹿岛村村主任兼书记、孤山镇副镇长、辽宁省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在2010年前后,王成远当选全国劳动模范,他的事业登上顶峰,而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预见的坠落。

在2010年左右,关于王成远的负面消息便不断在网上出现,有知情人告诉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这主要是因为刘某同王成远争夺村委会书记一职,双方互相抹黑,将一些猛料抖了出来,最终,刘某先于王成远入狱。

很多村民将王成远落马与每年渔业合作社捕捞黄海中的黄蚬子联系到一起,“黄蚬子都是自然生长的,是丹东特产,每年能打捞出近一亿人民币,可王成远对管理这笔钱的账目混乱,没有为更多村民牟利,所以反对他的阵容和呼声越来越强。 ”

知情人介绍,王成远在包括大鹿岛在内有一些产业,有比较强的经济实力。

辽沈晚报驻丹东记者 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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