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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27  |  浏览:

辽宁日报 2016-04-12 08:29

  4月11日,丹东市纪委监察局向社会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3起问题是:辽东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原主任沙宏,2014年9月10日,擅自决定动用公款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教师聚餐并发放节日礼品,动用公款1.7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城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石运平,2015年4月5日,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探望亲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港市马家店镇代家岗村治保主任、民兵连长蔡成贵,2015年8月5日,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共摆放宴席15桌,收受村民礼金47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村民的礼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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