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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27  |  浏览:

沈阳晚报 2016-03-24 08:24

 

  3月22日,丹东市纪委公开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栗田武贪污问题。栗田武在任凤城市通远堡镇林家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贪污21.2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冯美声玩忽职守问题。宽甸满族自治县原民政局科员冯美声被委派从事动迁指导工作,工作中徇私舞弊,导致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极度混乱,房地产开发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冯美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宁升福贪污问题。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需征用振安区五龙背镇五龙背村土地。时任五龙背村村委会主任宁升福结伙套取征地补偿款6293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4.郑德广违规分配和发放救济金问题。东港市小甸子镇三尖泡村党支部委员郑德广在发放救济金过程中,改变救济金发放名单和发放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王奇受贿问题。元宝区信访局主任科员王奇多次接受上访人安排的吃请和钱物,后在上访人要求下,将财物折合成10000元返还给上访人。王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李亦丹参与社会力量办学问题。丹东市六纬路小学教师李亦丹因参与社会力量办学被现场查实。李亦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受到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为小学二级岗位,三年内不予聘任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消一年绩效工资,在本校不再担任数学、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岗位三年,当年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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