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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1月12日在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7-03-10  |  浏览:


 丹东新闻网 2017-01-18 06:56:00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建潮

各位代表:

我受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四个着力”要求的工作大局,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全力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组政治生活,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健全党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共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机关党委工作责任制度》《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度》等,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制度管党治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出5名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机关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履行职责,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加强。

全面贯彻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积极推动有关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等方面意见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县乡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实现了突破,有力推动了县乡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协助上级组织,做好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查处工作。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落实中央“六个必须”的要求,对党员人大代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代表和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深刻汲取沉痛教训,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依法履职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着力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每半年向市委汇报一次人大工作情况,就立法、监督、决定、人代会的召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听取市委意见,落实市委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统一指挥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成功组织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补选了25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选举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接受辞职31人,着力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省委、市委干部使用意图落实到位。

坚持依法开展工作,着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根据市委关于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的指示精神,及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将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秩序整治、旅游乱象整治等问题列入重点监督议题,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二、依法强化监督职能,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行使各项职权,强化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开展立法论证项目6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专题询问4次,专题视察调研38次。

建立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丹东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开展立法工作,编制了我市立法规划(2016-2020)及2016年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整合立法资源,制定了《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经常委会两审后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对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地热(温泉)水资源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园管理规定、鸭绿江(丹东段)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立法项目论证。

推动“以港兴市”战略深入实施。对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港口建设,推进临港经济发展的议案》,责成有关专委会进行调研论证,及时作出推进该议案实施的决议。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专委会积极协调,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办理,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有力地推动了议案的落实。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坚定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的共识,明确了“以港兴市”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

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对上半年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就调整结构、补齐短板、夯实财政收入、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提出建议。组成考察组,对临港经济、软环境建设、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课题,进行调研论证,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对7个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进行了集中审查,并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听取审议2015年财政决算工作报告,审查了司法局、文广局2015年的部门决算,作出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丹东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的议案》《关于2016年丹东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批准转让丹东银行股份的议案》《关于将丹东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批准上述议案的决定,为解决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债务、预算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保障。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供暖和环境保护问题,组织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强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议案》。经有关专委会论证、审查,及时作出推进该议案实施的决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集中供热相关工作的落实,议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让市民享受温暖的同时,也能呼吸新鲜的空气,得到广大市民的赞许。开展了以“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生态丹东”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从不同侧面宣传我市重点流域防治、城市内河整治、湿地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曝光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了生态丹东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就树立一体化大交通理念、科学编制规划、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存在问题及对策调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就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城市建设活动、强化城市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就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治理旅游乱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对铁矿沟棚户区改造、林业资源保护利用、体育产业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推动相关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

围绕依法治市的相关要求,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检查和视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开展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审判机关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档案法》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矿产资源法》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审议意见进一步落实。完善申诉控告工作职能,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28件次,群众来访352批次。

各专委会积极协助省人大及相关部门,在我市开展了《旅游法》《环境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了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加大建议办理力度,推动代表关注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59件(含议案转建议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交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将我市建设BRT快速公交系统、保护旧有铁路线地块、重要历史建筑保护、完善新区教育医疗配套设施、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蔬菜市场新建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重点路段设置旅游交通指示牌10件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均得到较好的落实解决。所有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当年落实解决率为46.7%。评选出优秀议案和建议20件,予以表彰。代表建议高质高效的落实解决,有力保障了代表议政监督权力,极大地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丰富工作载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常委会通过定期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代表视察、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人大重要活动等方式,拓展代表知情渠道和履职平台。“一府两院”不断健全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采取为代表送阅报纸期刊、工作信息,召开代表见面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学习毛丰美,争当人民好代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作并组织代表观看《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电视专题片,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工作热情。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协调,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观摩交流“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和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18个代表小组共开展活动30余次,代表参与率达80%以上。

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促进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有59名市人大代表在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评议。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共评选出7个先进代表小组和27名优秀代表,并进行表彰。

五、坚持依法行使权力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全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为保证立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出台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法制委工作规则》《法工委工作规则》《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立法听证规则》《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

为依法规范和保障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推动决策科学化、法制化,制定出台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有针对性地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制定出台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

积极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了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督办工作办法、档案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25项,严格规范办文、办事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不断加强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开拓创新。撰写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践创新》《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建议》《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与思考》《关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关于加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等理论文章,为工作创新开展,提供咨询参考和决策依据。

健全完善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市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工作制度。召开市县两级人大主任座谈会、专委会工作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探讨人大工作。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联合开展“三查”活动,扩大县(市)区人大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六、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力提高行权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撰写研讨文章135篇,机关党员积极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共谋丹东振兴”大讨论活动,凝聚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振兴发展的才智力量,提出献策建议45篇。

注重提高常委会议事实效。根据新增立法职能,增加审议议题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会议程序,由以往单一的集体审议,改变为集体审议加分组审议,保证会议时间,实现充分审议,提高会议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调研、认真准备,审议质量不断提高,交付“一府两院”落实的审议意见更富针对性、可行性和权威性。“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积极采纳意见和建议,切实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注重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举办了立法法、文物保护法、地方组织法专题法制讲座,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注重发挥专委会作用。切实发挥专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议题审议中的基础作用,在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的推动作用,有力保证了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高效高质地开展。

注重强化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代表,竭力服务群众,帮助对口扶贫村制定脱贫计划、研究致富项目、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和人大机关承担的扶贫任务,年内均实现了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带头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常委会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能够依法有效开展,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县(市)区人大以及全市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创新,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是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振兴发展两条主线,围绕实施“六大战略”,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为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扎实做好立法工作,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坚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本着社会需要、群众期盼、符合实际的原则,重点做好地热(温泉)水资源管理、城市集中供热两个立法项目的制定,对城乡规划、电梯安全监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公园管理等立法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加强与党委、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与振兴发展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废止等法定程序。

二、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新一轮振兴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

围绕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六大战略”,科学安排监督工作。加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法定议题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决算、预算的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经济发展企稳向好。听取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职业教育发展、规范运行检察权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对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以港兴市、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河道治理、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科技惠农、重点路段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外贸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限制、公路建设养护、村镇建设管理、审判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对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道路交通管理、脱贫攻坚、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等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以“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生态丹东建设。

三、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要求,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制定出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规定或办法,通过法治路径和制度保障,表明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态度,明确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破除振兴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为丹东的创新改革和振兴发展保驾护航。建立“一府两院”向人大提交年度重大事项清单制度,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结合重大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督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

四、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今年将开展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特别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底线和纪律防线,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和依法有序进行。加大宣传力度,调动选民行使选举权的政治热情,认真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和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出政治素质较好、议政能力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的新一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同时,积极探索任后监督途径。深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五、切实创新代表工作,促进人大代表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优势,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立足岗位做贡献与议政监督尽职责结合起来,推动人大代表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有新作为、新贡献。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得到落实。特别要加大集中供热和临港产业发展两项议案的督办力度,搞好跟踪检查,推动两项议案得到更好的落实。建立代表建议网上提交系统,做好代表建议的征集、初审和交办工作。制定代表履职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深化“学习毛丰美、争当好代表”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履职考核工作,建立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或办法。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创造条件。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组和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队伍建设,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专职委员数要逐步达到65%的比例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履职、依法履职水平。抓好代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县(市、区)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形成工作联系和交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推动人大制度和工作实践创新发展,为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各位代表,市十二次党代会已经绘就了丹东振兴发展的美好蓝图,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丹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实现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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