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4 10:36 来源:丹东新闻网
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29号)及《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2017年度丹东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上述内容在丹东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公示公告”栏中公开。具体内容请登录查询,特此通告。投诉举报电话2173070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