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专场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已打掉涉恶团伙31个,破获涉恶案件1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2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唱主角、担主责,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全面围剿,形成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
市公安局党委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扫黑办”统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要求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市公安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强化整体联动,先后三次组成“百人督导工作组”,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实地摸排,确保不留死角。市公安局政治部、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督察部门积极拓宽举报渠道、突出惩治重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着力发现基层腐败问题并进行处理通报。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地区的排查整治,目前共对5个乡镇(街道)实行了挂牌整治。市公安机关还加强了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从源头上预防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
市公安机关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突破口和常态任务来抓,制定《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检举通告》,明确10余个方面的举报内容,并印发20余万份宣传单,利用微信、报刊、电视、LED广告屏、宣传橱窗等媒介,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标语,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围剿”氛围。组织开展“百辆警车进大集”和“党政干部进村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政策,并制定出台《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实行“重案重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针对摸排到的黑恶线索,市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整治,组织专人全力配合省公安厅侦办东港宋氏涉黑团伙案;打掉凤城通远堡镇大黑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卢某涉恶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14人;侦办了长期从事“高利贷”经营活动的徐某涉恶团伙案。这些黑恶团伙得到查办,让百姓拍手称快,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平安稳定。
与此同时,市公安机关还加强了“治乱”方面的行动。针对部分身患艾滋病和吞食异物的“两类人员”通过购买注射艾滋病血液、吞食异物等伎俩,逃避打击、疯狂作案,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情况,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打击“两类人员”为主的“利剑一号”专项行动,共抓获“两类人员”320余人次,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顶着可能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和巨大的工作压力,应收尽收,能押全押。目前,监所“两类人员”日在押量90人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立案和治安受案实现了双下降,可防性案件同比降幅在全省排名第一。
接下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十二类”打击为重点,持续发力,坚持在工作进度上抓督导,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进打击,深挖“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公安局出台了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考评、奖优罚劣,以此作为民警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高效深入开展。
记者/王洪满 文并摄 责任编辑/郑定成 主编/李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