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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本月25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9-08-12  |  浏览:


作者:白洁   2019-07-22 10:02   来源:丹东新闻网  

  7月19日,市环境卫生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卫生,干干净净迎接国庆节。

  此次环境卫生整治范围涵盖市内各区及城市出入口道路、铁路沿线、城区公园、广场、景区、农贸市场等区域。

  整治活动按照《丹东市城市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实施办法》规定的责任分工进行。各区整治项目为城市出入口道路、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含地下通道、人行步道、慢车道、交通隔离带)、街巷路、“门前四包”及公厕、果皮箱、垃圾收集设施等;街道管辖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带(池)、广场、垃圾倒运、垃圾收集设施周边保洁及主次干道垃圾收集桶长时间摆放等;马路市场(含早市、夜市)及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卫生;旧小区改造要规范建筑垃圾的堆放,设置围挡,及时清运,改造完毕后,要实现“工完料净”。各责任部门整治项目为城市入城口道路、环卫设施周边清扫保洁及公交始末站点;城区公园、广场、停车场、绿地、景点、农贸市场、铁路沿线、内河堤坝、建筑工地及行道树池;城区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站、果皮箱和公厕等环卫设施。

  通知要求,各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存在问题。要把整治重点放在影响本责任区环境卫生的死角上,对涉及职责交叉、历史遗留的难点、热点问题,各负其责,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采取相应措施,联手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受理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的环境卫生问题,由专人跟踪问题处理解决。市环卫考评办将对受理的各类市民投诉,现场查实后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转办,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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