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
在凤城市大堡镇所辖的8个村,村干部的工资评定完全由乡镇党委,机关站、办、所和村民说了算。对村干部实行按日计薪制、考勤制、奖惩制和机关化管理,即“三制一化”。这样做以后,村干部普遍感到,再不干实事,不但过不了村民这一关,就连自己的工资也无处兑现。
记者从丹东市民政局了解到,大堡镇的做法正在全市农村推广。
村干部办事有“权威”
4月的乡村绿意渐浓。一场绵绵细雨过后,记者沿着散发着泥土芬芳的土路,来到群山环抱之中的大堡镇黎明村。这里的村民委员会下午要开会,讨论要不要对村民的承包耕地进行小调整,以及怎么调?
黎明村已多年未调整过耕地。这些年,村里各家各户经过婚丧嫁娶,人口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1个人的耕地份额要养4个人,有的4个人的耕地份额只养1个人,因此有村民联名提议就此开个会,同时把乡土地所工作人员请到现场讲解土地承包政策。
这可是一件关系国家政策和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定于下午1点半开会,吃过午饭4名村干部就守在村委会的办公室。记者看了一下时间,离开会还有10分钟,各家各户派出的代表就陆续地挤满了会场。
“国家规定土地延包30年不变,这30年中人口肯定会有增减。现在30年不到,到底应不应该调整?”会一开始,村党支部书记陈治铎就开门见山地抛出问题。“30年不变是从大的方面说,土地管理法规定30年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小调整。”乡土地所所长解释道。
“土地小调整是应该的,总要让生活在这里的人有饭吃,建议今后每3年进行小调整。”一位村民直抒己见。
经过1个多小时的反复争论,村民们逐渐统一了意见,绝大多数都同意对原承包土地进行小调整,8位村民不同意,并分别在议事决议上签字。有的村民还主动申报了多占用的土地。根据议事决议,村委会决定今年秋收之后进行调整,今后每隔一定时间段要适时调整一次。一开始有疑问的村民车洪旗在表决时签的是 “同意”,他说,大家会上说得在理。村民刘福民原来也不同意调整,经过争论,他认为还是调整更为公平合理,最后也就签字同意了。
陈治铎说,像调整承包田这样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换以前,非吵得天翻地覆不可。如今却这么快就平静地定了下来,村民们信任村干部,村委会定下来的事很“权威”。
村民车洪旗告诉记者,现在的村干部办事尊重群众意愿,让村民真正享有民主管理村务的权利,所以才能够建立起威信。而村干部之所以能够有威信,在于咱们镇对村干部实行“三制一化”管理方式的结果。
给村干部戴上“紧箍咒”
大堡镇推出的所谓“三制一化”的管理方式,就是对村干部实行按日计薪制、考勤制、奖惩制和机关化管理。
镇党委组织委员姜年晶告诉记者,大堡镇原辖12个村民委员会,3年前合并成8个村后,大堡镇村干部由53名减少到29名。干部的指数少了,相对比原来的工作量就增大了。如何有效地调动起村干部的积极性?镇党委成立了调研小组,深入村民家中调查研究。这样做后,发现了不少影响村干部工作情绪的难点、热点问题。诸如,少数村干部认为工资是国家转移支付,镇里无权定标准,干好干赖都一样,干少干多都一样;个别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造成两委会关系紧张,影响村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个别村干部素质低,胡干、蛮干,损害百姓利益,造成人为上访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一个村子,提起村干部,村民们牢骚满腹。村民反映,有些村干部为百姓服务意识差,有的早晨到村里点个卯,人就没影了,甚至有的几天不去一次村委会,从早到晚就干自家的事,百姓办事却找不到他。还有的村民反映,并村后村干部指数减少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也导致一些村干部遇到工作任务不愿意干而雇人干的情况,这反倒变相增加了村民的负担。
对这些问题,村民意见很大,该怎样来解决?镇党委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分析研究如何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并在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事项的前提下,提出了对村干部实行按日计薪制、考勤制、奖惩制和机关化管理,即“三制一化”的管理方式,多次召开村支部书记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村干部工资奖惩兑现考核实施方案》,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具体讲,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出勤工资和效益工资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由镇单位根据村级规模大小、人口多少、地域面积大小而定。出勤工资占总额的30%,根据村干部出勤情况确定,每月的出勤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效益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0%,镇党委的评议,机关站、办、所的评议,群众的评议,党支部书记的评议各占一定的评定权值比例。此外,对村干部实行机关化管理,执行机关作息时间,春秋农忙季节放假随镇政府,村干部串休,保证每天有1人值班。
通过这些做法,让收入与绩效挂钩,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干好干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