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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帮扶救助棚改新区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08-01-18  |  浏览:
辽宁日报2008年1月6日1版
      这几天,丹东地区最低气温达零下14℃。不过,对于刚刚搬进东方枫景小区的徐桂芝一家来说,虽然有几分乔迁的疲惫,但内心却如春天般的温暖。伴随着回迁居民回迁的脚步而建立起来的工会帮扶站,不仅为困难群众送来1000元的帮扶金和电饭锅等最需要的日用品,还忙着为失业人员找工作。
  2005年,丹东市投资17.04亿元实施18片棚户区改造工程,拆除房屋面积77.4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6731户、93202人,新建回迁安置住宅126.6万平方米,回迁居民26731户。2007年,又投资15.34亿元启动实施了19片棚户区改造工程。至今,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已惠及43576户、152160人。
  为了推进棚改工程,丹东市以政府为实施主体、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推行了棚改与城市发展相结合,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运作相结合,商业开发与回迁楼建设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五个结合”和“异地搬迁、先建后迁、边建边迁”的工作思路,有效破解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丹东的棚户区大多位于城市北部,为使棚改新区与城市融为一体,城乡规划部门通过捆绑出让的方式置换地段,降低城市面山的建筑密度和建筑层数;规划迁出了夹杂在棚户区中的80多家企业和事业单位;将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基础生活设施一次规划到位。为确保棚改回迁顺利进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开发单位凡近3年来因自身原因拖延回迁,侵害被拆迁人、承租人利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不上马,商品开发部分不允许开工;工程质量由主管部门、专业监理、动迁户代表共同监督,确保达到市级优质工程标准;物业管理,必须预留不低于25%的岗位,用于安置棚改新区特困居民就业;社区“一站四室”建设必须一步到位。为了让棚改新区回迁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丹东市总工会先后建立6个工会帮扶站,全市76个党政机关、63个企事业单位与棚改新区建立了帮扶关系,使棚改新区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棚户区改造不仅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城市基础设施也焕然一新。全市还同步翻新街巷路累计1.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新铺设排水管网1.9公里,新增煤气、自来水用户2万户,新增供暖用户2.6万户,消灭旱厕120个、公用水井92处,清除城内散堆垃圾1.5万吨。
 
崔维东  汪冬梅  本报记者  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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