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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站”铺就农民给权路

发布时间:2008-09-10  |  浏览:
辽宁日报2007年12月12日12版
      “没想到小投诉站也能处理大投诉,村投诉站真是咱的主心骨。”家住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金山村的老于高兴地说。去年10月,老于购买的品牌热水器被调了包,找了商家好几趟,就是得不到解决,无奈他找到了村投诉站。“没想到很快商家就给换了,咱连村都没出就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在以前简直不敢想象。”
  2005年8月,丹东在全市积极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简称“两站”)建设。截至目前,丹东村屯共建基层“两站”178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6.7%。“两站”的建设,拓展了农民的维权领域,拓宽了维权途径,避免了许多消费纠纷的发生,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消费维权就在家门口
  2006年9月26日,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金山村投诉站正式挂牌。投诉站建立没多久,就接到村民老于关于太阳能热水器的投诉。案子怎么定性、怎么处理,刚刚接手投诉站工作的站长刘吉胜心里也没底。他把情况汇报给区消协,当天区消协的同志就来到村里,听完案情介绍后,又和他一块学习《消法》。当学习到《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一倍”时,刘站长的心一下子透亮了,老于的案子是一起典型的消费欺诈案。在铁的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痛快地换了热水器并赔偿了700元安装误工费。
  这件案例的成功调解在金山村引起了轰动,村民兴奋地说:“维权就在家门口。”刘吉胜也在实践中学会了接待投诉的程序、处理的方法及使用的法律,心里的底气足了。一年来,这个小小的投诉站共受理村民投诉12件,接待投诉98人次,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建在农民家门口的“两站”,使农民消费者投诉不再成为难事,无论事情大孝案件难易,只要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都能就近就地解决,直至现场办公解决,这对于农活十分繁忙的农民朋友来说,无疑是十分便利和有益的。
  两年来,丹东村屯的“两站”已累计受理各种消费纠纷164件,挽回经济损失11.9万元,大大方便了群众,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市场监管的“前哨”
  今年夏天,一伙传销人员窜到宽甸满族自治县毛甸子镇杨木沟村搞化妆品传销,当地群众悄悄地向村投诉站举报,投诉站马上把情况反馈到镇工商所,工商所请示县局后,在很短时间内查封了传销场所内的物品,驱散了部分进入会场的村民,避免了村民的经济损失。
  “两站”延伸了工商部门监管的触角,群众一旦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加工黑窝点及传销窝点,不出社区、不出村屯,就能在第一时间直接举报,形成了信息灵敏、反应快速、打击有力的市场监管机制。
  据有关方面统计,在影响社会稳定的众多矛盾纠纷中,有不少是由各种消费纠纷引发的。农民对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深恶痛绝,一次“买假”影响全年生计,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引发群体上访。而设立在农村基层的 “两站”不仅成为市场监管的“前哨”,同时,对各类纠纷及早介入、及时解决,也把很多涉及群众利益的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今年春天,杨木沟村一些村民发现自己购买的化肥有问题,找到商家,经营者却以气候原因或操作不当为由准备一推了之。情绪激动的村民们找到村投诉站,投诉站及时向县工商局作了汇报,后经有关部门化验证明,这批化肥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终于为购买化肥的农民争取到了赔偿,稳定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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