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发布时间:2008-09-10 | 浏览:
辽宁农民报2007年11月14日B1版
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丹东市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007年起,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采取由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代理机构直接划拨到享受对象个人账户的办法,真正体现直达、安全的目的。
计生委要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财政局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接发放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经陆续开始进入“直通车”发放的准备工作,年底前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将通过个人储蓄存折领取到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周刚 记者 孙晓菲